海南省姐姐的闺蜜6厅工作职能
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中委[2000]36号),设置海南省姐姐的闺蜜6厅(中共海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)。海南省姐姐的闺蜜6厅是主管姐姐的闺蜜6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姐姐的闺蜜6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规章;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姐姐的闺蜜6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、计划。
(二)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姐姐的闺蜜6经费、姐姐的闺蜜6拨款、姐姐的闺蜜6基建投资、姐姐的闺蜜6收费的政策规定;管理省级姐姐的闺蜜6经费和基本建设;监督各市县姐姐的闺蜜6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姐姐的闺蜜6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;管理中央核拨本省的姐姐的闺蜜6专项经费及国外对我省的姐姐的闺蜜6援助、姐姐的闺蜜6贷款。
(三)负责姐姐的闺蜜6督导与评估工作;对姐姐的闺蜜6质量进行检查;指导各类学籍的管理。
(四)指导和监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姐姐的闺蜜6、成人姐姐的闺蜜6、职业技术姐姐的闺蜜6、基础姐姐的闺蜜6和幼儿姐姐的闺蜜6等工作;组织并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姐姐的闺蜜6、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;指导姐姐的闺蜜6改革工作。
(五)统筹规划全省高等、中等学校的布局、结构和专业设置。
(六)规划和协调姐姐的闺蜜6系统重大科研工作,指导院校发展高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、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;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;负责审定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;负责姐姐的闺蜜6管理信息、统计工作。
(七)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姐姐的闺蜜6工作,协调对少数民族市县姐姐的闺蜜6的扶持与援助。
(八)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德育工作、体育卫生与艺术姐姐的闺蜜6工作及国防姐姐的闺蜜6工作。
(九)主管全省教师工作;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、教师全员培训工作;研究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;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。
(十)制定、实施各类高等、中等学历姐姐的闺蜜6的招生制度改革方案;制定各类高等学校、中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;负责制定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办法;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。
(十一)协调、指导姐姐的闺蜜6系统的外事工作。
(十二)承担全省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。
(十三)规划并指导高校的党建工作、统战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高校领导干部。
(十四)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,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。
(十五)承办省委、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;检查指导各市县姐姐的闺蜜6和语言文字工作。